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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清单>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森林植被恢复费
征收标准 区分使用林地情况,标准各不同,总体为2-10元/平方米
文件依据 《森林法》,苏农林〔1993〕03号、苏财综(93)5号、苏价费联(1993)4号,财综〔2002〕73号,苏财综〔2003〕13号
备注
说明:加▲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