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办事指南


2021-12-01 14:37:24

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便利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部署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在车辆原登记地(以下简称转出地)或者买方住所地(以下简称转入地)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减少两地往返。

一、适用范围

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便利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买方)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转入地(须为买方住所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

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申请方式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一)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下面以转入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为例,说明有关事项办理流程。转出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请参照转入地流程,具体以公安和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三、转入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一)APP手机端登陆: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也可以为购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机动车转籍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不变)

第一步

用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转籍类型,进入到备案机动车列表界面,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第二步

用户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机动车转籍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变化)


用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转籍类型,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1、用户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

2、受理成功后,转入地车管所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无需等待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电子化资料。用户也可以先在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对于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交易大厅业务窗口办理:

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现机动车所有人。

 四、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