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权力编码 | 321000516000 | 权力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职责边界 | 该事项由省物价局单独行使。 | ||||
部门职责 | 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定并适时公布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 ||||
追责情形 | 一、立项(受理)责任: 1.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监制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 2.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监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予以受理的; 3.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监制申请不符合规范的,未及时通知补正、修改的。 二、决定公布责任: 对明显不符合明码标价规范的申请擅自批准同意的。 三、解释备案责任: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应予解释备案而未履行相关职责的。 | ||||
免责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及《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办发〔2017〕53号)中明确的免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