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6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6005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附电子报盘)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下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
示例样表 | 其他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4 |
探矿权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勘查许可证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6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7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1工作日 | 办理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登记,由申请人向登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完成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2 | 审查 | 6工作日 |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登记申请受理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主要流程:①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会审。重点审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②矿业权管理处承办人综合审查。审查要件是否符合要求,形成综合审查意见,并报处长审核。③矿业权管理处处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厅领导审核。④厅领导审批。 |
3 | 办结 | 1工作日 | 依法在受理后作出准许登记的决定。 |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B06窗口(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咨询方式
- (一)来访、信函咨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二)电话咨询:025-86599692、025-8659968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一)监督、投诉电话:025-86599760、86599768 (二)监督、投诉邮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