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延续登记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探矿权延续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7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7002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原勘查许可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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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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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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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下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探矿权延续的初审意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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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勘查实施方案和评审意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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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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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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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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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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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由申请人向登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完成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 审查 4工作日 矿业权延续登记申请受理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主要流程:①矿业权管理处承办人综合审查。②矿业权管理处处长审核。③厅领导审批。
3 办结 1工作日 依法在受理后作出准许登记的决定,按规定标准收取探矿权使用费,颁发勘查许可证,并在网站公告登记结果。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B06窗口(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咨询方式
  • (一)来访、信函咨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二)电话咨询:025-86599692、025-8659968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一)监督、投诉电话:025-86599760、86599768 (二)监督、投诉邮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