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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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7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1700404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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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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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勘查项目终止报告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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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勘查许可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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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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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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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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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办理探矿权注销登记,由申请人向登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完成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2 | 审查 | 4工作日 | 矿业权注销登记申请受理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主要流程:①矿业权管理处承办人综合审查。②矿业权管理处处长审核。③厅领导审批。 |
3 | 办结 | 1工作日 | 依法在受理后作出准许登记的决定,按规定标准收取探矿权使用费,注销勘查许可证,并在网站公告登记结果。 |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B06窗口(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咨询方式
- (一)来访、信函咨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二)电话咨询:025-86599692、025-8659968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一)监督、投诉电话:025-86599760、86599768 (二)监督、投诉邮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