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审批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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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3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34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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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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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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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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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省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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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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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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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0工作日 | 无 |
2 | 受理 | 1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3 | 审查 | 5工作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4 | 决定 | 2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5 | 制证发证 | 1工作日 | 无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B07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17;邮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07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行风监督025-86599768;纪检监督025-8659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