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3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01150350000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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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图审核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下载样表填写,须经送审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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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需要审核的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用于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地图产品,应当提供地图内容审核软硬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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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测绘资质证书须含有对应地图编制专业类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测绘资质证书: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直接引用古地图;使用示意性地图;利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且未对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进行编辑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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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或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须提供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地图上表达的其他专业内容、信息、数据等,国家对其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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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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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0工作日 | 无 |
2 | 受理 | 1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3 | 审核 | 5工作日 | 根据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4 | 决定 | 2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5 | 制证发证 | 1工作日 | 无 |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自然资源B07窗口
- 电话:025-83666217;邮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自然资源B07窗口,邮编:210036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行风监督025-86599768;纪检监督025-8659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