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06092JS0115027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06092JS0115027002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证明符合减免条件的法律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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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立项文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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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界址点坐标、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平面布置图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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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海批复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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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减免海域使用金的请示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无标准格式,业主根据实际用海情况自拟,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减免理由、总减免金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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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查 3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2 联合省财政厅实地核查 7工作日 负责项目用海使用金的核定、征收与减免
3 联合省财政厅发文 5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B06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06、025-86599784;邮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或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互动交流咨询建言。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669999、025-86599768;邮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或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