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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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8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394R200017203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394R200017203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药品再注册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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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情况报告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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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明性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省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该项资料可以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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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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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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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当提供监测情况报告。),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当提供监测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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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注明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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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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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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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查决定 120工作日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并做出决定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1234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27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