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人工繁育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00012014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000120148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物种来源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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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估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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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固定人工繁育场所使用证、协议、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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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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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教学、科研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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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查 8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审验时间不包括在10个工作日内)
3 决定 1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622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