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报废认定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业机械报废认定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320720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32072001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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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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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有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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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2 审查 8工作日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3 决定 1工作日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各设区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025-83275255;信件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电子邮件:jsnjzfc@126.com
监督投诉
  • 025-8622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