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函授站备案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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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1320000014000773B232100502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773B2321005024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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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学计划、管理方案、招生简章等书面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
其他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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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点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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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办高校与设点单位建点协议书 |
其他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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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
其他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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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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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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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10工作日 | 主办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备案申请(意向表);拟设点单位到属地设区市教育局递交备案材料。 |
2 | 受理 | 20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依法不需要申请的,及时告知不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之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
3 | 现场考察 | 20工作日 | 设区市教育局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并将结果报省教育厅 |
4 | 审定公布 | 10工作日 | 省教育厅组织各相关部门、高校专家集中评议,公示,印发文件并在江苏教育网站公布备案的高等学校函授站名单。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508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咨询电话:025-83335158,833350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