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仅限于《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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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仅限于《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MB151840XJ2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MB151840XJ200013100300037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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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公司名称变更, 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取得拟变更名称的,应同时提交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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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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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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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公司变更企业类型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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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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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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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注: 1.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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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申请人向行政许可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2 决定 2工作日 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07、A10窗口
咨询方式
  • 025-12345、025-83666111、8366610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