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320000MB151840XJ2000731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MB151840XJ200073100200002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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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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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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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 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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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注: 1.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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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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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申请人向行政许可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2 | 决定 | 1工作日 | 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07、A10窗口
- 025-83666111、025-83666103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