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记录查询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出入境记录查询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3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0014006497E332100903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不收费。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0014006497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公安出入境管理分中心窗口,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市公安局4号楼出入境接待大厅;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公安窗口;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1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境【2011】3224号) 第四条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检查站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第八条 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工作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公函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
2 审批 1工作日 根据审核意见,出具记录查询结果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查询记录
审批结果样本 查询记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境〔2011〕3224号) 第四条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检查站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第八条 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公安部关于执行<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限定因公查询范围。因公查询仅限《规定》确定的9个部门,不得擅自扩大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金融、商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国警务部门等境外机构,港澳台有关部门提出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申请,由部出入境管理局处理,各级不得擅自办理;三、调整因私查询起始时间。自2014年4月1日起,因私出入境记录的查询时间由《规定》确定的 "近5年"调整为"2007年(含)以来"。对于查询2007年以前出入境记录的申请,可在受理后逐级请示部局处理,不得对公民推诿、搪塞。

  • 增补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境〔2011〕3224号) 第四条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检查站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第八条 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公安部关于执行<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限定因公查询范围。因公查询仅限《规定》确定的9个部门,不得擅自扩大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金融、商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国警务部门等境外机构,港澳台有关部门提出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申请,由部出入境管理局处理,各级不得擅自办理;三、调整因私查询起始时间。自2014年4月1日起,因私出入境记录的查询时间由《规定》确定的 "近5年"调整为"2007年(含)以来"。对于查询2007年以前出入境记录的申请,可在受理后逐级请示部局处理,不得对公民推诿、搪塞。

常见问题
问:
能否代办?
答: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问:
注意事项
答:
1、请在《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上写明需要查询出入境记录的证件号码及时间范围,未经申请的证件号码及时间范围,公安机关不予查询;2、《出国境证件签发情况证明》仅针对本市签发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出具;3、出入境记录是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从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入境人员的信息。可能存在数据采集、录入、传输等方面的差错或者缺漏,受理机构只负责出具客观查询记录,仅供申请人参考。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0-8222262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0-89110110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人民政府
电话0510-81825295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
网址http://wxsfj.wuxi.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10668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街道崇正路1号
网址http://l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公安出入境管理分中心窗口,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市公安局4号楼出入境接待大厅;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公安窗口;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1号公安窗口;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0-822226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0-89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