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00010903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000109036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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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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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已实现网络核验的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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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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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网络核验的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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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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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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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一次性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放证件。
2 发证 1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发证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城东新区经一路(永宁汽车城南)车辆管理分中心政务服务分中心 大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2985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9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