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申报(新生儿申报户口)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出生申报(新生儿申报户口)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00070902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000709021000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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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结婚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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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居民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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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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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2工作日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2 审核 0.3工作日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3 决定 0.3工作日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4 送达 0.2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16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