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32010905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320109056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两张一寸照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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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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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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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材料受理 1工作日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529839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527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