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680024000123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002400012300200003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学历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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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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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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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称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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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考核合格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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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身份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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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相适应的技能,取得相应的法定资格,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和考核。 【部门规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健委综合窗口(C区27-29)
咨询方式
  • 0515-8521904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