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泉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311MB1567500B4000131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11MB1567500B400013100500007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 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 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核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 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 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办结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 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 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地点
  •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52号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6-69796586、0516-69796589、0516-6766177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6766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