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311MB1567500B4320107054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311MB1567500B43201070540010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以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外资项目另附)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投资意向书,并购、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外资项目另附)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外资项目)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项目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6 |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7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8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9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须提供地方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10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11 |
下级投资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0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 在可以当场更正 的错误的,应当 允许有权更正人 当场予以更正, 由更正人在更正 处签名或者盖 章、注明更正日 期;经确认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的,应 当决定予以受 理。申请材料不 齐全或者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应 当当场告知申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
2 | 审核 | 0工作日 | 无 |
3 | 办结 | 0工作日 | 无 |
-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52号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0516-69796586、0516-69796589、0516-67661778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6766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