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责令改正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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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责令改正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80001428993303321014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01428993303321014002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枚皋路6号人力资源大厦1210、1211、1213室
咨询方式
  • 0517-83659081、83659082、8367711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388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