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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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 11320206014035853B4000822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014035853B4000822002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对象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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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审核要求,作出《关于同意审核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 1工作日 复核复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4 送达 0工作日 出证当天邮寄或者当面送达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文体局21号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电话:0510-83592130、信函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