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206014036098Q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014036098Q400013100300016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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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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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该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提交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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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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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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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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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 0.5工作日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3 许可 0.5工作日 1.做出准予许可的,出具许可决定书和营业执照; 2.做出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 送达 0工作日 送达许可决定书和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06-B13号窗口市场准入窗口、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3591233 、0510-83593090、现场咨询(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0-83592299;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