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现役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的认定和评定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1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非现役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的认定和评定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4000724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400072400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原始住院病历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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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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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证明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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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人档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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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审核 0.5工作日 审核申请人材料
3 决定 0.5工作日 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标准
办理地点
  •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