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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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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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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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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
TE320206XXX7345560432084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320206XXX73455604320844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华侨捐赠先进单位表彰推荐表(或“华侨捐赠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华侨捐赠先进单位表彰推荐表(或“华侨捐赠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表”)
材料类型
原件
材料形式
纸质和电子
材料必要性
必要
表格下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材料份数
2
纸质材料规格
A4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关于加强华侨捐赠管理工作的意见》(苏省侨政字〔2003〕18号)
备注
2
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类型
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
纸质和电子
材料必要性
非必要
表格下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材料份数
2
纸质材料规格
A4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关于加强华侨捐赠管理工作的意见》(苏省侨政字〔2003〕18号)
备注
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区政府2号楼2310办公室
咨询方式
电话:0510-83588907
监督投诉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7000-8231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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