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许可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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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许可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432010904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432010904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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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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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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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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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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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2 审核 0.5工作日 审核通过
3 办结 0.2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