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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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60001420811XH300010903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60001420811XH3000109033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体条件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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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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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发证 0工作日 符合规定的,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2 审核 0工作日 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
3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提供申请需提供资料, a)《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c)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69号1号楼1-24号综合窗口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公安综合窗口A086-A089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3-841508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3-89100000,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69号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