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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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100001440644XR3000123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001440644XR3000123012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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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复印件请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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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人半年内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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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曾有不予注册情形的医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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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填写表一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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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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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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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办结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A厅25、26号卫健委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1669 879616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65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