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321000014407127R300071500100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0014407127R300071500100704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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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代办事项,代办员电话:张田浩,8078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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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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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换证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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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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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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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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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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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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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2 | 审核 | 0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3 | 办结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1楼D厅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 窗口与电话咨询0514-80789899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4-80301158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