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1000014407127R300071500100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127R300071500100708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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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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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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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灭失的,提交灭失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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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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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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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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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审核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办结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人防大楼1-2层不动产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与电话咨询0514-8789676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4-80301158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