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232100046883326XR3321017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100046883326XR3321017012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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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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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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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位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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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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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服务大厅1-8号综合窗口;扬州市国庆路347号广陵管理部1-5号综合窗口;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1号楼一楼C49公积金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12329、0514-87331940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号咨询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295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