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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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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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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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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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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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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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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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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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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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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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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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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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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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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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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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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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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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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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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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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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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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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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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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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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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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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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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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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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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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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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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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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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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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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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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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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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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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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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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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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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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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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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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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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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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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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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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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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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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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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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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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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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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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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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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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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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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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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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标评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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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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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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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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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开标评标过程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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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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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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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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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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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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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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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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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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