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300MB1674648L300017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300MB1674648L300017200100003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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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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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应提供有效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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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续申请自查承诺书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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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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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可部门要求的其 他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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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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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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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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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2 | 审核 | 0工作日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现场核查时间不计算在内) |
3 | 许可决定 | 1工作日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许可决定进行核准。 |
4 | 送达 | 0工作日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 电话:0516-80282737,网上咨询:http://xz.jszwfw.gov.cn/,邮寄信件咨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12315, 0516-83727053,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1室,邮编:221018,网上投诉:http://xz.js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