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补办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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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300MB1674648L300017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300MB1674648L300017200100004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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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请登录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xk.nmpa.gov.cn:81/xk/)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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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照遗失或破损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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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许可部门要求的其 他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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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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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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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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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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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
3 | 许可决定 | 0.5工作日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许可决定进行核准。 |
4 | 送达 | 0工作日 | 当场送达或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6-80282737,网上咨询:http://xz.jszwfw.gov.cn/,邮寄信件咨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12315, 0516-83727053,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1室,邮编:221018,网上投诉:http://xz.js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