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赣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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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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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432100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4321009014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综合窗口(青口镇香港路26号)
咨询方式
  • 0518--8629191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