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编码 11320707346435255N4000523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346435255N400052300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收养证(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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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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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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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死亡证明(子女死亡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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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状况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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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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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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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1工作日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咨询方式
  • 0518-8621218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