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826014327338Q432100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014327338Q4321009014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5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2 审批 0.5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3 办结 0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政务服务专区(综合窗口)1-15号
咨询方式
  • 0517-829601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96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