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设区的市城市市区范围内的载运或拖带,跨县域或跨市域且对通航安全影响较大的载运或拖带)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设区的市城市市区范围内的载运或拖带,跨县域或跨市域且对通航安全影响较大的载运或拖带)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7823300011807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78233000118079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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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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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通过评审的拖带作业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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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和拖轮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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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载运或拖带方案,已制定的安全与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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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拖轮及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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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申请书》(一式两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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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 初审 0工作日 初审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复审 0工作日 复审人对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4 审批 1工作日 审批人审核拟处理意见,核对审批事项。
办理地点
  •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G05综合窗口(府西路1号)
咨询方式
  • 0515-8888317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