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从业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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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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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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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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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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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从业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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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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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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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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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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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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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从业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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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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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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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从业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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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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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驾驶证 (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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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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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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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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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驾驶证 (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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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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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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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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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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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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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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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0 |
纸质材料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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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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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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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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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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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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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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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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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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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身份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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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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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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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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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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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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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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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0 |
纸质材料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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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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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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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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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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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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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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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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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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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变更信息为从业资格证展示内容)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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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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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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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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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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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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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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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0 |
纸质材料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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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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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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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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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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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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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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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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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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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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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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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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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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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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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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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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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0 |
纸质材料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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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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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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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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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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