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1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18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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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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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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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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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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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安全评估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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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决定 1工作日 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现场踏勘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审批决定。
3 通知送达 0工作日 窗口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取材料或者EMS送达。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公安5-1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221841/邮箱wgk2017@163.com/信件邮寄地址亭湖区人民北路9号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收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22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