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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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1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18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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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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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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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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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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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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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安全评估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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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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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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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受理 | 0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2 | 审核决定 | 1工作日 | 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现场踏勘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审批决定。 |
3 | 通知送达 | 0工作日 | 窗口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取材料或者EMS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