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燃放许可(I,II)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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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2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2400001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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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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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3 | 批准签发 | 0工作日 | 依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
4 | 办结 | 0工作日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5-1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221833/邮箱wgk2017@163.com/信件邮寄地址亭湖区人民北路9号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收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89/邮箱wgk2017@163.com/信件邮寄地址亭湖区人民北路9号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