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签发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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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签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010904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010904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剧毒化学品运输单位备案材料(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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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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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证明(车辆行驶证及运输资格证、驾驶员证及运输资格证、押运员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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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备案材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和安全负责人以及保管人的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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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管理方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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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2 审核 1工作日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 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3 审批 0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4 发证 0工作日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 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5-1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3083815、信件: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12389 、信件:盐城市建军东路82号(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