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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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010904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0109045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经批准后,内地居民凭注销内地户籍和缴销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出入境通行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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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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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提交外国护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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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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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 审批 1工作日 经人工审核、系统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3 校对 0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符合校对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对。
4 制证 0工作日 经人工审核、系统审核符合制证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制证。
5 办结 0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H区6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3223513;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22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