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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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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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100903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321009033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1-10号窗口, 盐城市交警一大队警邮大厅1号、3号窗口: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建军东路123号。 盐城市交警二大队1号、2号窗口: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大庆东路9号。 盐城市交警三大队1号、2号窗口: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人民北路67号。 盐城市交警四大队1号、2号窗口:盐城市亭湖区亭湖新区天山路华景园6号楼2楼。 盐城市交警五大队1号、2号综合窗口: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城街道希望大道南路9号。 盐城市交警六大队1号、2号综合窗口: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新园路111号。盐城市车辆管理所29、3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12123;信件: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庆丰村4组车辆管理所分中心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2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