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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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00014355232Q3000115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5232Q300011501300003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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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规划条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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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进行第一阶段并联审批的,可不提供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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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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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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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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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查 | 2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理地点
- 亭湖区政务中心资规局窗口(青年东路53号A座);盐都区政务中心资规局窗口(世纪大道1188号);开发区政务中心资规局窗口(新都东路82号9#楼);盐南高新区政务中心资规局窗口(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7#楼)
咨询方式
- 0515-69083008,0515-69083027,0515-690837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