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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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300013100300007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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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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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的股东因合并(分立)解散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注销证明,因合并(分立)新设的,提交设立证明。合并(分立)后存续的,提交变更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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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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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并(分立)后,新设或存续的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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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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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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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查 0.5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2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决定 0.5工作日 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C04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6663068 、现场咨询(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0515-8666370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