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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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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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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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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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承诺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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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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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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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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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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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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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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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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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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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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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人签字,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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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期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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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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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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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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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近期免冠照片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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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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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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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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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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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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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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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4 |
纸质材料规格 |
1寸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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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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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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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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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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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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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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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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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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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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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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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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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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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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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或个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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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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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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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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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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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期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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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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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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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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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近期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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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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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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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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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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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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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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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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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军队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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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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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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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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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军队医院证明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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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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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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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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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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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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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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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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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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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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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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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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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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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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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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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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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户口本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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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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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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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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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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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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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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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身份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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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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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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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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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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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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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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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退伍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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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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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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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退伍军人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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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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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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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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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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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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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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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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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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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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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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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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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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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书面申请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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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
受理标准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规定,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首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军队医院证明;(四)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五)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协议;(七)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八)申请人签写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生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认定;2、经审核若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条件的,承诺如果以后所患的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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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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