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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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司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2MB0251328P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2MB0251328P400013100300003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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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此规范第3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决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办理清算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清算报告。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9项材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 4.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7、9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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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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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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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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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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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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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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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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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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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公司注销登记的审批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审核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30、231、232、233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980261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802612